2025浙江寧波市北侖區教育局中小學教師定向培養招生10人公告
2025-06-12 來源:北侖區人民政府 瀏覽量:29
根據《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弘揚教育家精神 加強新時代高素質專業化教師隊伍建設的意見》《中共浙江省委 浙江省人民政府關于全面深化新時代教師隊伍建設改革的實施意見》《浙江省教師隊伍建設“十四五”規劃》《浙江省教育廳等4部門關于進一步加強山區26縣教師隊伍建設助推教育跨越式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意見》等文件精神,吸引優秀生源報考緊缺師范專業,統籌解決當前我區教師結構性短缺的矛盾,根據《浙江省教育廳辦公室關于做好2025年中小學教師定向培養招生工作的通知》(浙教辦函〔2025〕55號)相關要求,經區政府報送,省教育廳同意,現將我區定向培養中小學教師具體事宜公告如下:
一、需求學科、培養學校、培養專業及招生計劃
見附件
二、志愿填報及錄取
(一)志愿填報
1.戶籍要求:定向培養報考學生必須為北侖區戶籍(以高考報名時戶籍為準)。
2.招錄批次:報考學生必須在浙江省參加高考,招生錄取安排在提前批進行,具體要求以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計劃為準。
(二)錄取
1.浙江省教育考試院根據考生志愿,按高考總分從高到低(總分相同時按位次),按照招生計劃1﹕1.2的比例,向有關高校提供考生名單,并由相關高校將名單抄告北侖區教育局。
2.北侖區教育局根據相關高校提供的名單組織考生面試(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對面試合格的考生,按志愿優先、高考總分從高到低(總分相同時按位次)原則,根據招生計劃數確定擬錄取定向培養考生,并按要求公示3天。
3.公示無異議的,由北侖區教育局與考生簽訂定向培養就業協議,并將已簽訂協議的考生名單報相關高校。
4.因考生放棄、戶籍不符、面試和體檢不合格等造成計劃缺額的,按缺額計劃1:1比例補提供考生名單,并執行相應程序直至計劃滿額或確無合格生源。
5.省教育考試院按北侖區確定的已簽訂協議考生名單進行投檔,相關高校將按規定進行錄取并將定向培養生名單抄送北侖區教育、北侖區人社局備案。
三、其他需要注意的事項
1.本次定向培養實行“招生與公開招聘并軌”政策;
2.定向師范生入學前需與北侖區教育局簽訂定向培養就業協議;
3.定向培養生在校期間不具有事業人員身份,其一切行為由其本人承擔責任。學生畢業時需取得相應學段教師資格證書,按期畢業后,經考核、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及程序)、考察等環節,符合條件的按規定程序辦理錄用、進編手續,簽訂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合同,納入北侖區事業編制教師統一管理,并由北侖區教育局確定具體任教學校。錄取考生在校期間的學費、住宿費和生活費等,由考生自行負責。畢業分配后,至少為北侖區下屬學校服務6年以上。錄用人員如未能達到本專業的學習要求,則退出定向培養計劃,畢業后自主擇業。
4.其它未盡事項,由北侖區教育局會同相關部門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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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侖區教育局
2025年6月11日
原標題:2025年北侖區教育局中小學教師定向培養招生公告
文章來源:http://www.bl.gov.cn/art/2025/6/11/art_1229055347_463695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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