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浙江麗水市縉云縣中小學教師定向培養招生(招聘)13人公告
2025-06-10 來源:縉云縣人民政府 瀏覽量:68
為進一步加強我縣教育人才隊伍建設,根據浙江省教育廳辦公室關于印發《2025年浙江省中小學教師定向培養招生計劃》的通知(浙教辦函〔2025〕85 號)精神,2025年縉云縣定向培養中小學教師共13名,其中初中數學1名、初中科學1名、初中社會(歷史學)1名、初中社會(思想政治教育)1名、高中數學2名、高中物理2名、高中地理科學(復合思想政治教育)2名、高中政治1名、高中英語1名、特殊教育1名。現將有關招生(招聘)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生(招聘)對象
2025年報考普通高校,具有縉云縣戶籍的考生。
二、招生計劃和承辦院校
見附件
三、招錄與招聘流程
1.定向培養招生錄取,按照“公開公正、擇優選拔、協議管理”的原則,實施定向培養招生。定向培養的考生安排在相關高校各專業同批次提前批錄取。定向培養實行“招生與公開招聘并軌”。
2.符合條件的考生按照2025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提前批有關規定填報志愿,且只能在第一院校的第一專業志愿填報此類定向招生相關院校專業,否則志愿無效。省教育考試院根據志愿優先、高考成績從高到低原則(總分相同時按位次),按縉云縣招生計劃1:1.2比例,將上線考生提供給招生院校。招生院校將考生名單發至縉云縣教育局。
3.縉云縣教育局根據招生院校提供的名單,會同縉云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考生體檢和面試,對體檢和面試合格的考生按志愿優先、高考成績從高到低的原則(總分相同時按位次),根據招生計劃數確定定向培養考生,并在縉云縣政府門戶網站公示3天。公示無異議的,縉云縣教育局按招生計劃1:1比例與定向培養考生簽訂定向培養就業協議,并將簽訂就業協議的考生名單報招生院校。因考生放棄、戶籍不符、面試和體檢不合格等造成缺額的,在規定時間內可依次遞補。
4.考生簽訂就業協議時須提供身份證、戶口簿等證件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5.最終錄取的定向培養考生名單由招生院校抄送縉云縣教育局、縉云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備案。
四、學習費用
經高校正式錄取并已簽訂定向就業協議的定向培養生,待畢業分配轉正后由縣財政一次性予以每人一萬元補助,具體按簽訂的協議執行。協議明確雙方違約責任,并嚴格履行。定向培養生可享受在校學生同等的獎、助、貸學金政策。
五、就業待遇
凡錄取的定向培養生,應根據培養計劃按時取得本科畢業證書、學位證書、教師資格證,畢業后,參照公務員錄用相關規定參加體檢及考察,體檢、考察合格的,按照簽訂的定向就業協議,由縉云縣教育局根據學校編制、考生綜合學習成績等情況商縉云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后統一調配到具有事業編制的學校任教,由用人單位與定向培養畢業生簽訂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合同,納入事業編制管理,服務期不少于8年,職稱及工資待遇按省政策執行。
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有關問題考生可向縉云縣教育局咨詢,咨詢電話:0578-3140612、314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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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2025年縉云縣中小學教師定向培養招生(招聘)公告
文章來源:https://mp.weixin.qq.com/s/x3D4AHl0wAjAMvbQPj6E0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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