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甘肅平涼市靈臺縣公安局招聘警務輔助人員28人公告
2025-04-02 來源:靈臺縣人民政府 瀏覽量:157
根據《甘肅省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條例》,為充實警務輔助力量,靈臺縣公安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簡稱輔警),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招聘輔警28名(其中男性24名、女性4名),同時按照本次招聘名額1:1的比例,建立警務輔助人員后備庫(完成面試和體測環節,未被聘用的人員)。
二、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擁護憲法,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具備良好的政治素質,品行端正;
2.年齡為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9年4月至2007年4月期間出生);
3.女性身高158cm以上,男性身高168cm以上。
4.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專及以上學歷(退役軍人放寬至高中及同等學歷);
5.身體健康,體形端正,面部無明顯疤痕、胎記,無紅綠色盲,無紋身,無殘疾,無口吃,無肢體功能障礙,無嚴重傳染性疾病和慢性病;
6.已與有關單位簽訂用工合同的在職人員,考察合格后需提供原用工單位出具的解除合同函;
7.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本人或家庭成員、主要社會關系人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者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2)本人家庭成員或主要社會關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調查的;(3)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涉嫌違法犯罪尚未查清的;(4)編造、散布有損國家聲譽、反對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信息的;(5)因吸毒、嫖娼、賭博受到處罰的;(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7)被吊銷律師、公證員執業證書的;(8)被開除公職、開除軍籍或者因違紀違規被辭退解聘的;(9)從事警務輔助工作合同期未滿擅自離職的;(10)有較為嚴重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11)其他法律法規和國家規定所規定的禁止聘用警務輔助工作人員的情形。
(二)崗位條件
招聘人員除滿足上述基本條件外,還需滿足報考崗位要求的其他條件(詳見附件)。
(三)優先條件
符合下列條件的人員,同等條件下可以優先招聘:
1.公安英烈或因公犧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
2.見義勇為先進分子;
3.有公安工作、法警工作經歷者;
4. 有特殊專業資格證書、操作證書者;
5.政法、公安院校公安類畢業生;
6.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所規定的具有其他優先聘用情形的人員。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堅持“公開、公正、競爭、擇優”的原則,按照規定程序組織實施。委托有資質的第三方公司承擔公告發布、報名和資格審查、筆試、資格復審、面試、體能測試、體檢等各環節考務工作。
(一)網上報名
1.本次招聘采取網上報名的方式,報名網站為:https://bm.gd-pa.cn/dzsys/ltga。
2.報名時間:2025年4月7日8時起,2025年4月11日18時至,共計5天。
3.報名程序
(1)每名考生限報一個崗位。應聘者按規定時間登錄報名網站,并注冊登錄賬號(該賬號是應聘人員網上報名、網上繳費、打印準考證、成績查詢等事項的重要依據,請妥善保存)。登錄后,仔細閱讀報名須知,按要求逐項填寫本人信息并上傳與本人報名信息相一致的身份證、戶口簿、畢業證、退伍證、《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等材料掃描件,提交后等待資格初審。
(2)應聘人員提交的報名信息必須真實、準確、有效、符合報考崗位條件,否則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擔。
(二)資格初審
根據公告要求和招聘崗位條件,對應聘人員提交的報名資料進行網上資格初審。
1.查詢審核結果。應聘人員可于報名次日登錄系統查詢資格初審結果。
2.繳納費用。參照省發改委、省財政廳《關于調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考試費收費主體的通知》(甘發改收費〔2019〕422號)收費標準,通過資格初審的應聘人員,即可登錄報名系統,交納報名費150元。
3.網上資格初審及繳費截止時間為2025年4月12日00時。繳費完成,即為報名成功。未按規定時間繳費的,視為自動放棄報名資格。
4.打印準考證。應聘人員登錄報名系統并打印準考證。打印中遇到的問題,請撥打報名咨詢電話聯系解決,準考證打印時間以短信方式通知。
(三)筆試
1.筆試內容:筆試采取閉卷方式,考試科目為公共基礎知識(60%)、公安基礎知識(40%),總分為100分,考試時間為120分鐘。
2.筆試時間及地點詳見準考證。
3.參加筆試人員須攜帶本人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明(身份證、臨時身份證或派出所出具帶有影像的戶籍證明)參加筆試,缺少上述證件之一者不得參加筆試。
4.成績查詢:筆試成績通過報名網站https://bm.gd-pa.cn/dzsys/ltga查詢。
(四)資格復審
1.按照與崗位招聘計劃人數2:1比例,根據各崗位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進入現場資格復審人員名單。
2.資格復審時將嚴格審核報考人員的資格條件,并對應聘人員的辨色力和身高進行篩查,資格復審合格的應聘人員進入面試環節。
3.對不符合報考條件、不能按時提供資格復審所需材料、提供材料信息不實的報考人員,一律取消復審資格。
4.因放棄資格復審或資格復審不合格產生的空缺,按各崗位筆試成績排名依次等額遞補。
5.資格復審時間、地點及相關要求將以短信方式通知本人。
(五)面試
1.根據與崗位招聘計劃人數2:1比例,資格復審合格人員進入面試環節;達不到比例的,全部納入面試。
2.參加面試人員須攜帶筆試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明(身份證、臨時身份證或派出所出具帶有影像的戶籍證明),缺少上述證件之一者,不得參加面試。
3.面試時間、地點及相關要求將以短信方式通知本人,未通過資格復審者不再另行通知。
4.面試為結構化面試,實行百分制,主要考察儀容儀表、語言表達、交流溝通、邏輯思維等內容。
(六)體能測試
1.參加面試人員全部進入體能測試環節。
2.體能測試實行百分制,按比例計入總成績。
3.體能測試時間地點以通知的時間地點為準。
4.測試內容為:男子組1000米跑、10米×4往返跑和縱跳摸高,女子組800米跑、10米×4往返跑和縱跳摸高,分別按40%、30%、30%賦分。
5.測試中,縱跳摸高不超過3次;10米×4往返跑不超過2次,1000米、800米跑只測試1次。
6.參加體能測試人員須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明,缺少證件者,不得參加體能測試。
7.因自身原因無法參加體能測試者,視為自動放棄,取消應聘資格。
(七)總成績確定
筆試、面試、體能測試成績滿分均為100分,總成績中筆試成績占40%,面試成績占40%,體能測試占20%。筆試、面試和總成績如出現小數,保留至小數點后兩位。面試、體能測試缺考者,不計算總成績。如出現總成績相同情況,則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排名先后。
總成績計算公式為:總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40%+體能測試成績×20%。
總成績及入圍體檢人員名單通過靈臺門戶網站和靈臺發布、靈臺公安微信公眾號公布。
(八)體檢
1.根據計劃招聘人數1:1比例,按照應聘人員總成績排名,確定體檢人員名單。體檢時須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證明。
2.體檢時間及地點以通知時間地點為準。
3.體檢參照最新《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中有關人民警察職位規定執行。
4.對心率、視力、聽力、血壓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安排當日復檢;對邊緣性心臟雜音、病理性心電圖、病理性雜音、頻發早搏(心電圖證實)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安排當場復檢;應聘人員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時,可以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提出復檢申請,安排報考人員到另外醫院復檢。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論以復檢結論為準。
5.因體檢不合格或本人放棄體檢資格的,按該崗位總成績從高到底的順序依次等額遞補。
6.體檢和復檢費用均由體檢者本人承擔。
(九)考察
體檢合格者確定為考察對象。公安機關根據輔警管理相關規定,參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辦法》,結合擬聘用崗位條件,從政治素質、道德品質、遵紀守法等方面進行考察,形成書面考察結論。考察突出政治標準,重點了解考察對象的政治信仰、政治立場、政治意識和政治表現。考察不合格產生的崗位空缺,按照崗位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等額遞補(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遞補)。
(十)公示
考察合格者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在靈臺門戶網站公示5個工作日。對公示中反映的問題,經核實不符合招聘條件的,取消聘用資格。公示期滿如無影響聘用的相關情況,按程序辦理聘用手續。因個人原因逾期未辦理聘用手續的,取消其聘用資格。
(十一)聘用
公示期滿后,如無影響其聘用相關情況的,按程序提交相關會議研究審定,辦理聘用手續,由靈臺縣公安局與聘用人員簽訂勞動合同,組織開展崗前培訓,培訓合格后方可上崗。首次簽訂聘用合同期限為3年,試用期3個月,試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勞動關系。
四、薪酬待遇
1.本次聘用的輔警性質為公安機關日常運轉和警務活動中擔任輔助支持的非人民警察身份人員,不納入行政事業編制管理,不享受人民警察、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相關待遇。
2.聘用的警務輔助人員實行月薪制。試用期發放基本工資,標準為2800元/月(含個人應繳納的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及住房公積金)。試用期滿后,按照《靈臺縣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薪酬管理辦法(試行)》由靈臺縣公安局根據工作實際確定工資標準,并按照有關規定為警務輔助人員繳納“五險一金”,購買人身意外傷害保險。聘用的警務輔助人員依法享受公休假、生育假等福利待遇,統一配發制式服裝。
五、注意事項
1.本次公開招聘不指定考試教材,不舉辦、不委托任何機構組織任何形式的考試輔導培訓。
2.本次招聘相關信息均通過報名網址(https://bm.gd-pa.cn/dzsys/ltga)按照時限要求及時發布。應聘人員應及時登錄網站查閱有關信息,準時參加下一步招聘工作。凡因考生個人不及時查詢相關信息,造成未按規定時間參加筆試、資格復審、面試、體能測試、體檢及考察的,均視為自動放棄應聘資格,一切后果由考生個人承擔。
3.資格審查貫穿本次招聘工作全過程,在招聘任何環節發現應聘人員不符合應聘條件的,一律取消聘用資格,所繳費用不再退還。
咨詢電話:029-8982 3518
監督電話:0933-3602067(縣紀委監委駐縣委政法委紀檢組)
咨詢時間:9:00-12:00,14:30-18:00(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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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靈臺縣公安局2025年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崗位計劃簡表.docx
原標題:靈臺縣公安局2025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公告
文章來源:http://www.lingtai.gov.cn/zwdt/tzgg/art/2025/art_be588e187cdf49c6b00fd49cb33b92a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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