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甘肅省金昌市公務員考試公告
2025-02-12 來源:金昌黨建 瀏覽量:715
人民警察、司法警察職位按照資格復審人數與計劃招錄人數4:1的比例進行資格復審,其他職位按照3:1的比例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時,報考者須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和職稱證書等原件和復印件,所在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民生實事項目人員”“在軍隊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畢業生退役士兵”證明材料等。招考職位有政治面貌、戶籍等要求的,報考者還應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對不符合報考條件、不能提供資格復審所需材料、提供材料信息不實的報考者,取消面試資格。
2025年國內普通高等學歷教育的應屆畢業生和留學回國的畢業生,相應學歷(學位)證書應于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
五、體能測評
報考人民警察、司法警察職位且資格復審合格的,進行體能測評。參加體能測評的報考者,須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參加體能測評人員要隨時關注市考錄辦在金昌黨建網發布的體能測評通知。
體能測評工作按照《關于印發<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的通知》(公政治〔2024〕60號)實施。
六、面試
(一)面試人選確定
根據面試人數與計劃招錄人數3:1的比例,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各職位參加面試的人選。筆試有一門缺考或一門成績為零者不得確定為面試人選,人民警察、司法警察職位體能測評缺考或不合格者也不得確定為面試人選。對于達不到面試比例的職位,采取核減招錄計劃的方式直至達到3:1面試比例。通過核減招錄計劃仍達不到3:1比例的職位,可采取降低面試比例的方式確定進入面試人選,面試比例不得低于2:1,且面試后最終總成績不低于60分,方可進入體檢環節。對報考者未形成競爭的職位,通過資格復審人員可進入面試,面試成績應達到其所在面試考場使用同一面試題本的所有人員的平均分以上,且最終總成績不得低于60分,方可進入體檢環節。
對永昌縣(插花型貧困縣)的職位和基層法院、檢察院、公安、司法等機關專業性強的職位,經省級公務員主管部門同意后,可適當降低面試比例,面試比例不得低于2:1。
考生可在甘肅組工網和金昌黨建網查詢進入面試人員名單,在甘肅組工網下載打印面試通知書。
(二)面試組織
面試實行百分制,采用結構化等方式開展。參加面試的報考者,須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和面試通知書(登錄甘肅組工網報名系統打印),缺少上述證件之一者,不得參加面試。面試結束后,當場公布面試成績,考生簽字確認。
筆試、體能測評、面試工作結束后5日內,按筆試占60%、面試占40%的比例合成總成績,并在甘肅組工網和金昌黨建網公布進入體檢人員名單。筆試、面試和總成績如出現小數,保留小數點后兩位,第三位小數按照“四舍五入”辦法處理。如出現總成績相同情況,烈士子女、退役士兵優先錄取,其他人員依次按照筆試成績、行政職業能力測驗成績從高到低順序確定名次。如行測成績仍相同,則一并進入體檢考察范圍,由招錄機關擇優錄用。
七、體檢
參加體檢的人員,須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和面試通知書,缺少上述證件之一者,不得參加體檢。
體檢按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衛生計生委、國家公務員局《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規定組織實施。人民警察、司法警察職位體檢按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衛生部、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82號)有關規定執行。《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中的所有體檢項目不進行復檢。
體檢不合格或本人放棄體檢資格者,該職位經市考錄辦核準后,按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等額遞補(體能測評不合格者、面試缺考或成績為零者不得遞補),本環節遞補只進行一次(在考察環節再遞補情形除外)。
八、考察
各招錄機關負責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考察。考察工作嚴格按照《公務員錄用考察辦法(試行)》(中組發〔2021〕11號)、《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做好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國公局發〔2013〕2號)、《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辦法》(公通字〔2020〕11號)要求組織開展。招錄機關將采取實地走訪、個別談話、審核人事檔案(學籍檔案)、查詢社會信用記錄,同本人面談等方法,了解考察人選政治素質、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心理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情況,以及是否有應當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狀況、與招考職位的匹配度等情況。
考察不合格者或本人放棄考察資格者,該職位須報省考錄辦同意后,由市考錄辦按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等額遞補,本環節遞補只進行一次。
九、公示
體檢和考察結束后,市考錄辦根據綜合成績、體檢結果和考察情況等確定擬錄用人員,并在金昌黨建網上進行公示。公示內容包括招錄機關名稱、擬錄用職位,擬錄用人員姓名、性別、準考證號、畢業院校、工作單位等,同時公布監督電話,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十、錄用審批與備案
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的問題不影響錄用的人員,辦理錄用審批手續;對公示期間反映有影響錄用的問題并查實的,不予錄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錄用,待查實并作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錄用。
特別提醒:
1.本公告所附《報考指南》的具體解釋與公告內容有同等效力。
2.在考錄組織實施過程中,必要時對有關工作安排進行適當調整。考生要隨時關注甘肅組工網,自覺遵守相關要求。
3.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或者個人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對于社會上有關公務員考試培訓、網站或者出版物等,請廣大報考者提高警惕、理性對待,避免上當受騙,防止權益受損。請社會各界加強監督,如發現以上情況,請向相關部門舉報,依法依規嚴肅查處。市委組織部會同有關部門,共同維護良好的考試秩序,營造公平公正、安全有序的考試環境。
市考錄辦咨詢電話:0935-8310545、18093599238
省人力資源考試中心咨詢電話:0931-4670278、8525772
報名技術咨詢電話:4000010370
附件(點擊此處下載):
1.金昌市2025年度考試錄用機關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職位簡表
2.甘肅省2025年度考試錄用機關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報考指南
中共金昌市委組織部
2025年2月11日
原標題:金昌市2025年度考試錄用機關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公告
文章來源:http://www.jczzb.cn/cn/home/detail/id/443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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