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廣東東莞企石公安分局招聘公告(45人)
2024-07-08 來源:平安企石 瀏覽量:1052
根據《廣東省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辦法》有關規定,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我單位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45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招聘崗位
(一)機動處突:5名;
(二)普通輔警:40名。
薪酬福利待遇
(一)機動隊輔警薪酬待遇為11.4萬元/年(包干,含單位及個人繳納的“五險一金”、辦公經費、服裝費等費用);
(二)普通輔警薪酬待遇為8.95萬元/年(包干,含單位及個人繳納的“五險一金”、辦公經費、服裝費等費用)。
招聘程序
(一)報名基本條件
1.具有中國國籍;
2.思想政治好,遵紀守法,作風正派,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團隊合作意識;
3.全日制高中(中專)及以上學歷(機動隊輔警須是退役軍人或警察類、體育類學校畢業生),且在2023年12月31日前已經取得相關學歷證書及學歷認證報告;
4.年齡18至35周歲(1989年7月5日至2006年7月5日期間出生);
5.機動隊輔警身高175cm以上;普通崗位輔警身高168cm以上。體重指數(BMI)原則上在18.5至23.9之間(=體重(kg)÷身高(m)²),健身體質等特殊情形可適當提高上限。同等條件下,優先招聘具有準駕E型車駕駛證,退役軍人或警察類、體育類、政法類院校畢業生(機動處突輔警須是退役軍人或警察類、體育類學校畢業生);
6.矯正視力在5.0以上,無色盲色弱,無紋身,無明顯疤痕及身體缺陷;
7.能服從單位調配,能適應日常警務化管理,具備參加日常24小時輪班輪值、夜班、出差執勤工作的條件;
8.烈士、因公犧牲民(輔)警的配偶、子女優先招聘。
(二)以下人員不得招聘為輔警
1.本人或家庭成員、主要社會關系人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者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2.本人家庭成員或主要社會關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調查的;
3.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涉嫌違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編造、散布有損國家聲譽,反對黨的理論、路線、方針政策的;
5.因吸食毒品、賣淫、嫖娼、賭博或為賭博提供條件等涉及“黃賭毒”違法行為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7.被吊銷律師、公證員執業證書的;
8.被開除黨籍、公職、開除軍籍或者因違紀違規被辭退解聘的;
9.從事警務輔助工作勞動合同期未滿擅自離職的;
10.有較為嚴重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
11.其他不適宜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
(三)報名所需資料
1.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及正反面復印件1份;
2.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戶主首頁及本人頁)1份;
3.全日制學歷(學位)證書、在職學歷(學位)證書、學歷驗證報告原件及復印件1份(高中或中專學歷需當地人社局或教育局出具學歷證明、大專或以上學歷需到學信網打印學籍驗證報告);
4.近期正面同版免冠大一寸白底彩色照片3張;
5.中共黨員證明材料、退役軍人證、摩托車駕駛證、其它技能類證書等原件及復印件1份(無此類證件可不用提交)。
6.個人征信報告1份。
(四)報名流程
1.采用現場報名方式報考。報考人員請認真閱讀本招聘公告,確認符合條件后,攜帶應聘相關材料前往東莞市企石鎮振興路1號現場報名。
2.采用線上報名方式報考。報考人員請點開下方二維碼,確認符合條件后,將二維碼中所需要的材料攜帶齊全,并提前將報名表填寫完成后,前往東莞市企石鎮振興路1號現場報名。
企石公安分局2024年
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
↓↓報名入口↓↓
識別二維碼進入鏈接報名
3.資格審查
分局招聘部門負責對應聘人員進行現場資格審查,發現隱瞞有關信息或提供虛假資料者,取消報名資格。資格審核后退還證件原件,復印件恕不退還。
(五)考試
資格審核通過后,組織招聘對象進行筆試、心理素質測評、體能測試和面試。體能測試當日須攜帶運動裝備(運動服、跑步鞋),確保體能測試安全順利開展。
1.筆試
筆試科目:綜合能力測驗+心理素質測評
筆試時間:具體時間及地點將以電話形式通知。
考生攜帶身份證參加筆試,筆試成績的合格分數線為60分。心理素質測評,參照心理測評服務平臺提供的心理測試標準進行測評,心理素質測評結果作為考生錄取的一項重要參考依據。
2.體能測試
測試時間:與筆試時間定于同一天、同一地點,通知筆試時一同告知。
測試項目:4×10米折返跑、立定跳遠、俯臥撐(男)/仰臥起坐(女)、長跑(男1000米、女800米)。
體能測試合格標準:一是4×10米折返跑,可測次數1次,男性≤14秒,女性≤15秒;二是立定跳遠,可測次數3次,男性≥2.05米,女性≥1.5米;三是俯臥撐(男)/仰臥起坐(女),可測次數1次,男性≥30次/分鐘,女性≥25次/分鐘;四是長跑,可測次數1次,男性≤4分35秒,女性≤4分36秒。
3.面試
考生攜帶身份證參加面試。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方式,主要測試面試人員的臨場應變和綜合分析等能力。
面試時間:面試具體場次、地點另行通知。
面試對象:在筆試成績合格者中,成績分數從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根據筆試成績高低按招聘人數1:3比例確定入圍面試對象;筆試合格人數達不到規定比例的,按筆試合格人數確定面試對象。筆試成績及參加面試人員名單將以電話形式通知。
4.總成績計算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30%+體能測試成績×20%。根據考生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崗位擬招聘人數確定等額的體檢人選。若總成績相同,則以筆試成績高低確定排名,如果筆試成績仍相同,按照面試主考官分數高低確定名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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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體檢
所有程序合格后,應聘人員統一到企石醫院進行體檢,體檢費用由應聘人員自行承擔。應聘人員體檢不合格或者放棄招聘的,按成績從高至低依次遞補體檢人選。
(七)政審考察
參照《東莞市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招聘暫行規定》和公安機關錄用警務輔助人員政審考察工作相關規定,對擬招聘考察人選本人及其主要家庭成員進行全面考察。主要從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廉潔自律、違法犯罪等方面進行考查是否符合招聘條件。
(八)確定擬聘人員及公示
擬招聘的人員名單將通過微信公眾號“平安企石”予以公示,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
公示期滿后,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招聘的,簽訂勞動合同;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招聘,待查實后再決定是否招聘;對反映有嚴重問題查有實據的,不予錄用。
(九)辦理聘用手續
擬招聘人員經公示無異議,按有關規定的程序和權限辦理聘用手續。
因應聘人員體檢、政審考察不符合招聘條件或招聘后未按時報到,造成招聘計劃未完成的,按照報考者綜合成績合格的基礎上,由高到低順序依次遞補。
有關情況說明
報名應聘者應符合公布崗位的資格條件,報名時提供的有關資料必須真實、準確、有效。如有不符、隱瞞或弄虛作假經查實,已簽勞動合同無效,且追究相應的法律責任。
(一)報名應聘者應符合公布崗位的資格條件,報名時提供的有關資料必須真實、準確、有效。如有不符、隱瞞或弄虛作假經查實,已簽勞動合同無效,且追究相應的法律責任。
(二)本公告由東莞市公安局企石分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
楊警官(0769-86768833)
(受理咨詢時間: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原標題:速看!企石公安分局公開招聘!
文章來源:https://mp.weixin.qq.com/s/ve9d03eReKBuy5X1x01-c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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