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10人!事業編、青海衛生職業技術學院 2025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告
2025-07-14 來源:青海省衛健委 瀏覽量:5
一、招聘崗位和范圍
2025年青海衛生職業技術學院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聘崗位共10個,招聘范圍均面向全國,具體招聘崗位計劃和條件詳見《青海衛生職業技術學院2025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計劃表》(附件1)。
二、招聘方式和程序
本次公開招聘采取考核聘用方式,按照發布招聘公告、網上報名和資格審查、現場資格審查、面試考核、體檢、考察(政審)、公示、辦理聘用手續等程序依次進行。
應聘者隨時關注青海衛生職業技術學院官網(https://www.qhwszy.edu.cn)及青海衛生人才交流服務中心訂閱號中發布的相關信息,按要求參加網上報名和資格審查、面試考核等工作,也可直接咨詢青海衛生職業技術學院組織人事部。
三、報名方式和時間
(一)本次招聘報名采用網上報名、網上資格審查和網上下載打印準考證的方式進行。
考生網上報名時間:2025年7月14日9時-7月18日18時;
考生修改信息時間:2025年7月14日9時-7月19日12時;
用人單位網上資格審查時間:2025年7月14日9時-7月19日18時;
具體報名方式,詳見附件3。
(二)網上報名結束后,招聘崗位數與報名審核通過人數達不到1︰3比例的,取消該招聘崗位計劃,允許考生對報考崗位進行調劑,考生不同意調劑的,視為自動放棄,相關情況將在青海衛生職業技術學院官網及青海衛生人才交流服務中心訂閱號公布。招聘崗位取消后的調劑時間為7月19日15時至18時。
四、現場資格審查
(一)按照報名審核通過人員確定進入現場資格審查的人員名單,具體名單和現場資格審查時間將在青海衛生職業技術學院官網及青海衛生人才交流服務中心訂閱號公布。
(二)現場資格審查,考生須攜帶以下材料:
1.有效期內的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2.碩士研究生畢業證、學位證原件和復印件;
3.碩士研究生的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國(境)外學歷人員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認證報告及所學課程成績單原件和復印件;
4.暫未取得碩士學歷學位的2025年應屆畢業考生,須提供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及所在院校出具的在校生證明,并注明學習專業;
5.機關事業單位在職人員需提供由用人單位及主管部門在2025年7月18日前開具的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原件和復印件;
6.崗位所需的其他資格證件原件和復印件;
7.本人簽字的《青海衛生職業技術學院2025年公開招聘考核聘用崗位現場資格審查誠信承諾書》(附件2)。
(三)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未參加現場資格審核或學歷學位證書驗證為假證的,一律取消應聘資格。現場資格審查通過后,參加面試考核環節。資格審查結束后,將在青海衛生職業技術學院官網及青海衛生人才交流服務中心訂閱號公布進入面試的人員名單。
(四)資格審查將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在任何一個環節發現不符合資格條件者,將隨時取消招聘資格。
五、面試
(一)考核通知
考核通知及有關要求將在青海衛生職業技術學院官網及青海衛生人才交流服務中心訂閱號發布。
(二)考核內容和方式
1.考核內容。結合專業特點及崗位需求科學確定,面試主要測試考生的綜合素質和專業技能。
2.考核方式。根據崗位實際需求采取試講和結構化面試相結合的形式。備課時間15分鐘,試講時間10分鐘,結構化面試時間5分鐘,以直接面試考核為主要方式進行。
3.考核成績占比。考核成績為百分制,其中試講成績滿分為100分,占考核成績的70%;結構化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占考核成績的30%,成績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
考核總成績=試講成績*70%+結構化面試成績*30%。
招聘崗位與參加考核測試人數之比為1:1時,該崗位考試總成績最后一名考生的面試成績未達70分的,取消進入下一招聘環節資格。
(三)考核時間及地點
考核具體實施時間和地點以《青海衛生職業技術學院2025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考核聘用崗位面試公告》為準。
(四)成績公布
考核測評結束后,將在青海衛生職業技術學院官網及青海衛生人才交流服務中心訂閱號及時公布考核測評成績。
六、體檢和考察(政審)
進入體檢范圍人員按招聘崗位1:1的比例確定,體檢由青海衛生職業技術學院組織人事部負責組織。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及有關行業標準執行。工作人員與體檢者需回避情形的應當回避。應聘人員在體檢過程中,有意隱瞞影響聘用的疾病或病史的,一經發現,取消聘用資格;有串通體檢工作人員或者請他人頂替以及交換、替換化驗樣本等作弊行為的,應聘人員體檢結果無效并不予聘用。考生對體檢結論有異議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書面提出復檢申請,經青海衛生職業技術學院同意后到指定醫院進行復檢,體檢結論以復檢結論為準。因個人原因未按要求參加體檢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體檢和復檢費用由考生承擔。
體檢合格的應聘人員確定為考察(政審)對象,考察(政審)工作由青海衛生職業技術學院組織人事部負責。要堅持把政治標準放在首位,除對考生基本的政治條件、遵紀守法、職業素質、個人誠信、身心狀況等情況審查外,要突出考生政治態度、政治立場、政治表現的考察,以及是否具有應當回避的情形。在組織考察(政審)時要同步對考生的個人檔案情況按照規定進行嚴格審查,對審核發現的存疑問題進行相應處理。
體檢、考察(政審)不合格或經確認自動放棄者,取消招聘資格,空缺崗位不再遞補,取消該招聘崗位計劃。
七、公示和聘用
經體檢和考察(政審)合格的考生,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名單將在青海省衛生健康委員會和青海衛生職業技術學院官網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結果無異議的,正常辦理聘用手續;公示有異議的,暫緩辦理聘用手續,待調查核實。
經公示后無異議的人員,經青海省衛生健康委員會審核后報青海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審批,辦理聘用備案手續,并與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納入事業單位編制管理范圍,享受國家規定的工資福利待遇。新聘用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內。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考核不合格的,或與原單位存在法律糾紛的,或發現隱瞞聘前病史且身體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以及提供虛假材料的,取消聘用資格。
八、其它事項
(一)不予報考情形: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曾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公職的;正在接受紀檢監察和司法機關立案審查調查的;受到黨紀政務處分并正在處分期內的;在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和公務員考錄中被記入誠信檔案庫且在有效記錄期內的;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在讀的非2025年應屆畢業生;法律法規以及國家和我省規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新錄用公務員在機關服務未滿5年的不能報考,服務年限已經滿5年的,須征得所在單位及組織人事部門同意后方可報考;事業單位在職在編人員應履行與聘用單位約定的合同期限,報考前應當征得用人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消防員、文職人員報考前應按規定征得單位同意。
上述人員應當如實填寫相關信息,在網上報名期間,需將當年開具的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以圖片的形式上傳,未按要求上傳的審查將不予通過,隱瞞相關工作情況的將取消招聘資格。
(三)2025年應屆畢業生可以參加招聘,但必須在2025年7月31日前提供符合崗位招聘條件要求的學歷學位證書,博士研究生可放寬至2025年12月31日前,不能提供的取消招聘資格。取得國(境)外學歷學位證書的應當同時提供國家教育部門出具的學歷認證報告。
(四)國(境)外取得學歷的專業,審核時通過其所學主要課程來認定是否為該崗位所需專業的相同或相近專業。
(五)考核成績并列處理。如面試成績有并列的,先按國家規定的優先條件確定(退役軍人、隨軍家屬、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退出消防員、殘疾人等);再按招聘條件中的優先條件確定;優先條件無法確定的,按試講成績高低確定。
(六)其他有關時間年限的認定。一是考生年齡計算截止日期為報名工作第一日(如年齡要求為35周歲以下的,出生日期應為1989年7月14日以后出生)。二是招聘崗位資格條件中各類資格、證書等取得時間均截止到2025年7月14日。三是機關事業單位等在職人員同意報考證明截止日期為2025年7月18日。以上時間節點均包含當日。
(七)公開招聘中的所需學歷和專業是指通過考試取得專業學籍,并完成學業畢業的學歷和專業。進入面試后所有考生的學歷證書都要在教育部“學信網”進行驗證。在教育部“學信網”無法驗證的第二專業、輔修專業以及學位證書中的專業不視為招聘崗位所需專業。
九、相關要求
(一)公開招聘期間,有關招聘的通知、公示等重要信息將在青海衛生職業技術學院官網及青海衛生人才交流服務中心訂閱號隨時發布,請各位考生務必隨時關注。
(二)本公告的未盡事宜,按照國家和我省現行事業單位人員招聘相關政策規定執行。
招聘咨詢電話:(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
青海衛生職業技術學院組織人事部:0971-8459971
招聘監督電話:
青海衛生職業技術學院紀檢監察室:0971-8452042
附件:1.青海衛生職業技術學院2025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計劃表
2.青海衛生職業技術學院2025年公開招聘考核聘用崗位現場資格審查誠信承諾書
3.考生報名指南
附件下載:
附件1:青海衛生職業技術學院2025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計劃表.xlsx
附件2:青海衛生職業技術學院2025年公開招聘考核聘用崗位現場資格審查誠信承諾書.doc
青海衛生職業技術學院
2025年7月10日
原標題:青海衛生職業技術學院 2025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告
文章來源:http://wsjkw.qinghai.gov.cn/zwgk/fdzdgknr/zl/202507/t20250710_31530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