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浙江嘉興市海鹽縣教師定向培養招生(招聘)10人公告
2025-06-16 來源:海鹽縣人民政府 瀏覽量:19
根據浙江省教育廳辦公室《浙江省教育廳辦公室關于做好2025年中小學教師定向培養招生工作的通知》(浙教辦函〔2025〕55號),結合海鹽教師培養需求,2025年海鹽擬定向培養教師10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生(招聘)對象
具有海鹽縣戶籍(以高考報名時戶籍為準),2025年報名參加普通高等院校招生考試,有志從事教育事業,身體健康,高考成績須達到浙江省特殊類型招生控制線的考生。
二、招生(招聘)計劃、培養院校、選考科目要求
學科及名額:高中學科教師10名,其中:高中語文學科2名,高中數學學科3名,高中英語學科2名,高中物理學(復合教育技術學)學科1名,高中化學學科1名,高中歷史學科1名。
培養院校及選考科目要求:高中語文、高中數學、高中英語、高中化學、高中歷史學科培養院校為浙江師范大學(學校招生代碼:師資定向為0222),其中高中英語學科英語高考成績需達到120分及以上,高中數學、高中化學學科選考科目要求:物理,化學(2門科目考生均須選考方可報考),高中歷史學科選考科目要求:歷史(1門科目考生必須選考方可報考)。高中物理學(復合教育技術學)學科培養院校為杭州師范大學(學校招生代碼:師資定向為0220),選考科目要求:物理,化學(2門科目考生均須選考方可報考)。
三、招生(招聘)流程
1.填報志愿
報考學生必須在浙江省參加高考,招生錄取安排在提前批進行,符合條件考生按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有關規定在6月29—30日登錄省教育考試院網站進行高考志愿填報,考生只能在第一院校志愿的第一專業志愿填報此類定向招生相關院校專業,否則志愿無效。
2.錄取
劃取上線考生。浙江省教育考試院根據考生志愿,按高考總分從高到低(總分相同時按位次)原則,按招生計劃1:1.2比例,將上線考生名單提供給各招生院校。招生院校再將相應名單抄告至海鹽縣教育局。
面試和體檢。海鹽縣教育局根據相關高校提供的名單組織考生面試和體檢(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體檢標準參照《普通高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和《浙江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執行。報考人員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面試或體檢的視作自動放棄。
確定擬錄取對象。高校在面試和體檢合格的考生范圍內,根據招生計劃數按高考總分從高到低(總分相同時按位次)原則,確定擬錄取定向培養考生,并由海鹽縣教育局在“海鹽教育發布”微信公眾號和“海鹽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公示3天。
簽訂協議。公示無異議的,由海鹽縣教育局商海鹽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后,與考生和培養高校三方簽訂定向培養就業協議。
缺額補錄。因考生放棄、戶籍不符、面試和體檢不合格等造成計劃缺額的,在規定時間內依次遞補。
錄取。省教育考試院在已與海鹽縣教育局簽訂定向培養就業協議的考生中按照招生政策進行投檔,由相關高校按有關規定錄取,并將定向培養生名單抄送海鹽縣教育局、海鹽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備案。
四、費用補助
經高校正式錄取并已簽訂定向培養就業協議的考生,在校期間的學費、住宿費和生活費等,按每人4萬元的標準給予補助。上述補助資金的具體支付方式按《定向培養就業協議書》約定執行。
五、就業與待遇
本次定向培養實行“招生與公開招聘并軌”政策。
定向師范生入學前需與海鹽縣教育局簽訂定向培養就業協議。
定向培養生在校期間不具有事業人員身份,其一切行為由其本人承擔責任。學生畢業時需取得相應的教師資格證書,按期畢業后,經考核、體檢(參照浙江省教師資格體檢標準及程序)、考察等環節,符合條件的按規定程序辦理聘用、入編手續,納入海鹽縣事業編制教師統一管理,簽訂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合同,并由海鹽縣教育局確定具體任教學校。畢業聘用后在海鹽縣教育系統所屬學校服務不少于6年,服務期內由海鹽縣根據實際情況逐年返還學生就讀期間所繳學費及相關費用。錄取人員如未能達到簽訂的定向培養就業協議所明確的相關要求的,則退出定向培養計劃,畢業后自主擇業。培養生若畢業后不回海鹽縣教育系統工作或不服從分配及不滿服務年限的,應按協議承擔有關違約責任。
其他未盡事項,由海鹽縣教育局會同相關部門確定。
海鹽縣教育局組宣人事科聯系電話:0573-86027037,0573-86022465;
海鹽縣招生考試中心聯系電話:0573-86027060。
海鹽縣教育局 中共海鹽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
海鹽縣財政局 海鹽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5年6月13日
原標題:2025年海鹽縣教師定向培養招生(招聘)公告
文章來源:http://www.haiyan.gov.cn/art/2025/6/16/art_1229436899_5946507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