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江西贛州市教育部直屬師范大學優師計劃畢業生專項招聘9人公告
2025-05-16 來源:贛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瀏覽量:6
為加強我市教師隊伍建設、推動師資優質均衡,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和《教育部等九部門關于印發〈中西部欠發達地區優秀教師定向培養計劃〉的通知》(教師〔2021〕4號)《關于做好教育部直屬師范大學“優師計劃”師范生就業工作的通知》(贛教師辦函〔2024〕20號)等要求,結合事業發展需要,現組織贛州市2025屆教育部直屬師范大學“優師計劃”畢業生專項招聘,并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和“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實行嚴格考核,寧缺毋濫、擇優聘用。
二、招聘崗位
詳見《贛州市2025年面向教育部直屬師范大學“優師計劃”畢業生專項招聘崗位表》。
三、招聘條件
(一)應具備的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祖國,遵紀守法,清正廉潔,熱愛教育事業,認真執行黨的教育方針,有較強的民主意識和法治觀念,品行端正,為人師表。
2.江西省2025屆教育部直屬師范大學(北京師范大學、華東師范大學、華中師范大學、西南大學、東北師范大學、陜西師范大學)“優師計劃”畢業生。
3.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二)崗位條件
1.報考人員所學專業認定以《關于做好教育部直屬師范大學“優師計劃”師范生就業工作的通知》(贛教師辦函〔2024〕20號)中下發的《江西省2025屆部屬師范大學“優師計劃”畢業生信息表》中所學專業為準。
2.報考人員須在2025年8月31日前提供畢業證、學位證和對應學科崗位要求的教師資格證原件,否則取消聘用資格。
3.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教師資格條例》實施辦法規定的身體條件、心理條件,符合新時代中小學教師職業行為十項準則要求,無刑事犯罪記錄和其他不得聘用的違法記錄。
(三)下列人員不具備報考資格
1.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
2.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或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3.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調查的人員,尚未解除黨紀、政務等處分的人員;
4.在各級公務員、事業單位考試和法律規定的其他國家考試中被認定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尚在禁考期的人員;
5.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
6.考生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所列情形的崗位;也不得報考與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的人員擔任領導成員的用人單位的崗位;
7.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教師的其他情形;
8.不屬于江西省2025屆部屬師范大學“優師計劃”畢業生的或已解除履約任教協議的。
四、招聘程序與要求
招聘程序包括網上報名、資格審查、面試考核、體檢、考察、公示、聘用等環節。
(一)網上報名
本次考試采用網上報名,不接受電話、信函和現場報名。
1.報名時間:自公告發布之日起至5月26日17:00止(以郵箱收到報名資料時間為準)。
2.相關要求
報考人員將《贛州市2025屆教育部直屬師范大學“優師計劃”畢業生專項招聘報名登記表》(附件1)簽字掃描件以“應聘縣(市、區)+崗位代碼+姓名+聯系電話”命名發送至市教育局教師工作科郵箱:shijiaoke8391499@126.com。
3.注意事項
(1)每位報考人員限報考一個單位一個崗位。報多個縣(市、區)或多個崗位的,取消報名資格,所有報名信息無效。
(2)報考人員仔細對照所報崗位條件要求,誠信報考。不符合崗位條件者,請勿報名和參加考試。報考人員應提供真實、準確的個人信息、證件等相關資料,凡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資格和聘用資格。如因弄虛作假被取消考試資格和聘用資格,或因提供不準確信息造成無法與報考人員聯系而影響考試和聘用的,后果由報考人員自己承擔。考生報名時如對崗位條件有疑問,網上報名前可向招聘單位咨詢(咨詢電話見《贛州市2025屆“優師計劃”畢業生專項招聘崗位表》)。
(二)現場資格審查
網上報名考生須在規定時間內在指定地點參加現場資格審查。資格初審合格后,現場發放《面試準考證》。未在規定時間參加資格審查的,視為自動放棄;對不符合報考崗位條件和資格的及未在資格審查規定時間內提交材料的,取消面試資格。
1.時間:6月4日-6月6日
2.地點:報考崗位所在縣(市、區)教體局
3.資格審查所需材料:
(1)本人手寫簽字的《贛州市2025年考核招聘教育部直屬師范大學“優師計劃”師范生報名登記表》(1份);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或者社保卡原件(1份,委托他人資格審查的,須提供報考人員本人手寫簽字和加按手印的授權委托書、被委托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3)近期免冠小二寸照片(2張);
(4)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
(5)《國家優師計劃師范生定向培養協議書》原件及復印件;
(6)就讀院校開具的如期畢業證明;
(7)崗位要求的其他證明材料。
資格審查工作貫穿于招聘工作的全過程(含聘用后的試用期內),應聘人員應如實提交有關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寫信息弄虛作假,不真實、不完整,重要信息遺漏或惡意填寫錯誤,與招聘崗位所要求的資格條件不符,或存在隱瞞身份報考等違規違紀行為,一經查實取消聘用資格,由此產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負責。應聘人員應保持報名時所留聯系方式的暢通,并隨時關注贛州市教育局、贛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方網站,后續所有公示公告事項均在官網發布。
(三)面試考核
考生憑《面試準考證》參加面試,面試時間和地點詳見《面試準考證》。對招聘縣(市、區)通過資格審查并取得面試準考證的應聘人員進行面試考核。
面試考核采取“試講”方式進行。每位考生試講時間不超過15分鐘,備課時間30分鐘,主要考察考生教學目標、教學重難點、教學方法、教學手段以及綜合分析、語言表達、臨場應變、儀表舉止和專業素養。試講使用教材為現行贛州市高中一年級教材(詳見附件3)。具體內容由本崗位抽簽號1號考生現場抽簽確定。面試考核成績采取百分制記分,滿分為100分。
不論是否存在競爭關系,考生最終面試成績須達到70分及以上,方可入闈體檢、考察環節。
招聘縣(市、區)按照崗位計劃,在面試成績不低于70分的應聘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入闈體檢和考察人選,如遇末位同分,則采取加試面試方式確定入闈體檢和考察人員。入闈和調劑入闈體檢和考察人選名單將在贛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贛州市教育局官網進行公告。
(四)體檢
體檢由市教育局和招聘縣(市、區)組織實施。體檢標準按《江西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辦法(修訂)》執行。體檢醫院臨時指定,體檢費用考生自理。招聘單位對體檢結論有疑問的,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決定是否進行復檢,如需復檢,提交書面申請。
(五)考察
主要全面了解考察對象的政治素質、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心理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誠信記錄、職位匹配度以及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考察時還將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復審。對政治上不合格的,實行一票否決,不予聘用。人民法院列入被執行者不予聘用,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
以上體檢、考察環節,因個人放棄或體檢、考察不合格所產成的缺額,根據招聘單位崗位計劃,從面試考核成績不低于70分的應聘人員中,由高分到低分遞補1次。
(六)公示
對體檢、考察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并在贛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贛州市教育局官網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結束后,如無異議或有異議但不影響聘用的,報贛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批準后,辦理聘用等手續。對公示對象提出異議經查實取消聘用資格,所造成的空缺,不再遞補。
(七)聘用
公示合格的人員在8月31日前未報到的,則視為自動放棄聘用資格,該空缺職位,不再遞補。
聘用對象在8月31日前未取得畢業證、學位證或崗位要求的教師資格證將取消聘用。
正式聘用人員按《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內。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正式聘用人員納入事業編制管理,根據《教育部等九部門關于印發〈中西部欠發達地區優秀教師定向培養計劃〉的通知》(教師〔2021〕4號)規定,優師計劃師范生畢業后到生源所在省份定向縣中小學履約任教不少于6年,對錄用的教育部直屬師范大學“優師計劃”畢業生在有關縣(市、區)最低服務年限為6年。
五、紀律監督和責任追究
報考人員在招聘過程中,查明有違紀違規違法行為的,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等法律法規,予以嚴肅處理和責任追究。有情節嚴重、影響惡劣或者情節特別嚴重、影響特別惡劣的違規違紀行為的,將記入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應聘人員誠信檔案庫。涉嫌違法犯罪的,移送有關國家機關依法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六、咨詢方式及監督舉報電話
(一)咨詢電話:0797-8991499
(二)監督舉報電話:0797-8991500
七、其他
1.本次招聘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
2.本次招聘工作未盡事宜,由各招聘單位及主管部門另行通知。
附件1 贛州市2025年“優師計劃”畢業生招聘考試報名登記表
贛州市教育局 贛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5年5月15日
原標題:贛州市2025屆教育部直屬師范大學“優師計劃”畢業生專項招聘公告
文章來源:https://edu.ganzhou.gov.cn/gzsjyj/c102989/202505/9d0feb2425ba4cbd867e969d2e5a0267.shtml